2021年12月31日,河北省發改委下發《關于下達河北省2021年風電、光伏發電市場化并網項目計劃的通知》(冀發改能源〔2021〕1837號)。本次下達了2021年光伏發電市場化并網項目52個、921萬千瓦(市場化項目);具備接入規劃變電站29個、541.8萬千瓦(規劃類項目),納入各市“十四五”規劃類項目管理,包括風電項目9個、140萬千瓦,光伏發電項目20個、401.8萬千瓦。
通知要求,上述項目應于2023年6月30日前全容量并網發電,項目投資主體及股權比例、建設規模和建設場址等主要內容應與下達計劃保持一致,不得擅自變更。通知提到,冀北電網區域圍場、豐寧兩縣壩上地區所有風電、光伏發電項目按照20%、4小時,其他區域按照15%、4小時配置儲能裝置;河北南網區域所以光伏發電項目按照10%、4小時配置儲能裝置(或20%、2小時) 配置儲能裝置。配套儲能項目應與風電、光伏發電項目同期建設、同期投產。